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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7-01 17:49 聯合報 / 記者葉冠妤/台北即時報導
佳福企業工會及聲援團體共數十人,今上午集結在幸福高爾夫球場前,高舉白布條抗議。記者吳亮賢/攝影
 
新北市林口區幸福高爾夫球場59名「桿娣」與資方爆勞資爭議,多名工會幹部與成員在2017年遭解雇,經2年多訴訟,台北地院在今年5月做出假處分裁定,7月1日起球場須暫時回復雇傭關係,並按月付給2萬3800元薪資,新北市產總、桃產總、佳福企業工會今赴球場前抗議,要求球場遵守法院裁定。勞動部官員指出,資方應照付薪水,否則法院可強制執行。

幸福高爾夫球場由佳福育樂事業公司所經營,球場59位桿娣,平均年資18年,卻長期未投保勞健保,佳福企業工會在2017年成立後,欲爭取相關權益,資方卻強迫所有桿娣簽訂「委任契約」,規避勞基法相關給付責任,部分桿娣因不願簽委任契約遭公司開除。

對此,工會後續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,裁決委員會除確認公司作法構成不當勞動行為,並指出公司與球場桿弟間屬雇傭關係,公司不服提行政訴訟至今已結案,勞動部也為此開罰4次,總計75萬元罰緩,且仍可再按次連續處罰。

針對地方法院假處分裁定,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,顧及勞工生計問題,法院裁定勞工可暫時回到球場工作,且資方須按院給付薪資,依照過去經驗,在官司未完全底定前,資方通常會拒絕勞工進到公司,但即便如此,薪資仍必須照付,否則法院可強制執行。

王厚偉說,該案已進到司法程序,勞動部不便對外就官司多作評論,但勞動事件法審理程序較快,相信很快就有結果。